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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康熙年间续修息县志。

息縣續志序 息邑之有志其先修自明萬曆 戊寅迨後順治丁酉歲富春邵 令奉 臺檄督修於是卽舊志 纂述刪定踵事增華其於建置 之沿革山川之流時民風之好 息縣志 尙井邑制度之廢興以及則壤 有獻灾祥遜見舉凡文章忠孝 之所表見莫不登載脩紀信乎 其言曰非以爲文將以從政也 迄歷年既久其間沿革廢興生 息繼起不可無所增入 大中丞閩公撫豫匪觀民風務 考典故慨然曰以 聖朝三十年教養之所培育可不 大書特書以昭其盛爰檄司牧 者纂修續志其時維前任鄭令 承命採輯延邑之知名士董山 息縣志 序 二 事蒙成上其草木於 臺遂獲親加裁定刪繁就簡去 冗存真以成當代典章檄邑災 梨值鄭令解組余以筵仕遣踵 其後竊惟志之繫於邑大矣周 禮職方有紀自班固爲地理志 著述家皆祖之郡自爲載邑自爲紀皆命之曰志志之所由來舊矣凡歷年久遠前有所脩者從必有所增况今 儒臣揆述一範志行將次第告 息縣志 序 三 昭代宏規息雖曩爾邑蒙 皇上蠲租減稅休養生聚以求敷 皇上蠲租減稅休養生聚以求敷 十年間疲癃者興弱敝者起荒 蕪者闢頑梗者馴彬彬雅化人 文蔚起官斯土者亦與有力焉 使其事弗傳不獨無以供輶軒 之採從之人又孰從而識之故 舊志之不可不續而續之不容 或從自有斯志不惟彰徃亦以 詔承兹也卽余以寡聞渺見一 旦辭鉛槧之習承乏是邑未必 息縣志 <center>序</center> <center>四</center> 不以貿貿從事爲慮然人其境 履乎疆域觀乎民風接乎士大 夫之言論風承視乎井里度數 之巨畫周詳雖得其粲猶未悉 其微得續志披聞之覺前之人 盡心於是邑者皆舉以告我矣 自茲以往所以儀型往哲爲自心 民計者皆於斯續志得之志之 繫於邑不大矣哉因率都人士 共襄厥事而謀諸釋氏 康熙三十二年歲在癸酉夏月 息縣志 序 鑑江蔣彪書於不息堂 一七四 白 白 白 必撫河南等處地方提督軍務兼理河道都察院 石副都御史加四級簡 爲續修志書以存文獻 事照得郡邑有志必信必徵始足傳後其間博而 不支簡而能盡彬彬大雅上之可刻於職方下之 可藏於石室盡有關於政治者非淺也豫省當天 下之中道里所均古聖先賢大半發跡於斯則軒 輶所至未有不訪其故實者而郡邑之志已三十 餘年莫之增修其爲遺漏者多矣又昔年修志止 息縣志 取僑文未加考訂或限以數日或所託非人本都 院逐一查閱府志如河南南陽縣志如宜陽河陰 譙陽等志荒悖失倫莫可枚舉至於安陽汲縣及 彰德衛輝兩府首邑竟無志書尤爲缺典今本都 院巳將通省志書設局修正而各府州縣所送續 冊未能畫一又通志所載限於定格不能如府州 之詳則三十餘年所遺者十之六七自此漸遠 漸至凋殘文獻無欲何從取信如此三十年皆我

(康熙)息县续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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